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5000/2024-00040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项目名称
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每人按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1年以上,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县创业服务中心 029-34423900
创业担保贷款申领政策
一、项目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
二、申领对象
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2.结(离)婚证原件;3.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4.个人征信报告;5.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四、担保贷款政策
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咨询电话:县创业服务中心029-34423900
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
一、项目名称
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补贴对象
凡是脱贫劳动力年龄范围(16-60)周岁以内,县内、县外务工人员实现转移就业的
三、补贴标准
每人500元
四、申请资料
持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1年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三个月工资凭证)、脱贫户证明、社保卡复印件。
注:必须在就业6个月以内提出申请,超过6个月的不予办理,可以同时申请交通费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政策咨询电话:县劳动服务中心029-34424471
就业见习补贴
一、项目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
二、补贴对象及时限
毕业年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三、补贴金额
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0元。
四、申请资料
在人员完成见习后1个月内申请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通过银行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等材料,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还应提供就业见习留用人员花名册、见习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五、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才交流中心3442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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