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906H/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教育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学校放假,师生员工流动增加,为扎实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及前后校园安全各项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师生员工自我管理责任,家长的监管责任,在放假前要组织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一次家长会、一次校园安全主题班会,对假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始终绷紧安全工作底线红线要求,对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责任上再压紧压实。
二、加强安全宣传。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在放假前和放假过程中对师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通过家长会、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线上线下教育形式,围绕防溺水、户外活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消防(危化品)安全、防盗窃、防传销、防诈骗等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校园道路交通等场所的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关好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关闭其电源,切实做好防风、防水、防火工作,注意防范因电线老化和变压器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
四、强化交通安全。近年来,交通安全事故成为了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重要杀手。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向学生、家长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返乡离校时乘坐公共交通、校车等正规车辆,不允许学生选乘“黑校车”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针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中小学生幼儿坚决不乘坐超员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和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特别是要加强校车日常管理,强化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看护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工作责任心的教育,防止因疏忽大意引发其他问题。
五、加强家校共育。各学校在放假前通过家长群、微信群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温馨提醒,并要求每一位家长假期务必履行对学生非在校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对孩子外出一定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通过微信群、QQ 群及时发布“学生假日活动安全温馨提示”,持续做好“五类学生”管理和帮扶工作,加强与家处偏远地区、山区学生家长和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沟通联系,通过 QQ、微信、短信、电话、家访等多种形式,持续推送安全知识和防范措施,反复告知家长履行孩子监管责任,确保学生居家和校外安全。
六、加强应急值守。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报告制度。要健全安全应急协调和处置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县教育局将对“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和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请各学校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教育系统假期安全稳定。
旬邑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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