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MB2A02770N/2024-00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行审项发〔2024〕147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1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旬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集液池及事故应急池修复改造项目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旬政住建发〔2024〕270号)文件及其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陕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1934号)文件,结合《旬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集液池及事故应急池修复改造项目项目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旬邑县太村镇赤道村。
二、项目代码:2408-610429-04-02-627627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在原收集池新建渗滤液集液池及事故应急池1座,在填埋场原址新建垃圾子坝,新建子坝与原有设计一致,加高填埋区内21座导气石笼,单座加高6米,同时更换渗滤液处理厂内在线监测设备(COD、氨氮、总氮、总磷和PH监测仪器等),加装取样器及UPS不间断电源。
四、工程设计
《初步设计》编制内容资料完整,编制深度符合相关要求,提出的工程方案合理,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文件,可作为下阶段工作依据。
五、材料及设备选用。工程所用的设备及材料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选择,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六、抗震、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项目以上类别的设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工程概算:核定旬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集液池及事故应急池修复改造项目项目工程资金502.08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412.03万元,其他费用52.86万元,基本预备费37.19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
请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及内容,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的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建设相关规定;未经审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投资概算,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发生重大变更或超过投资概算批复10%以上的,应当及时编制设计方案调整报告,报我单位审批后实施。
附件:旬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集液池及事故应急池修复改造项目项目总概算表
旬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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