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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4-12-10 17:05:00
来源: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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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3000/2024-000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旬政住建发{2024}391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12-10 有效性
主题词

为全面排查和治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隐患,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意识,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按照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咸住建发〔2024〕300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突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构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常见质量问题。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等管理,实现我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逐步提升、质量投诉有效减少、常见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群众质量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关键环节质量整治

1.严格建材质量管控。强化进场建筑材料监管,严格落实材料进场联合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探索开展检测样品信息化管理制度,确保检测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对复检或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和未检先用、边检边用等行为。

2.严格试件养护管理。按照项目规模实际设置标准养护室或标准养护箱,建立混凝土试件养护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混凝土标准(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制作、标识和养护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留有无标识或标识不规范的混凝土试件。

3.强化住宅质量通病治理。施工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对“跑冒滴漏”等质量“通病”常见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予以消除。严格落实功能试验,屋面、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防水层、面层施工,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进行蓄水试验,外墙(窗)应进行淋水试验,并留存相应影像资料。

(二)开展检测专项整治

1.严格检测行业行为治理。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测机构暗查暗访排查整治,规范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管理,坚决打击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转包检测业务、“假试样、假数据、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检测数据公正性、准确性。

2.规范检测技术管理。要重点检查检测机构设备及场所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范及要求,检测仪器设备精度等级及其检定、校准、维护和保养等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测机构场所是否与开展的检测工作相适应;有环境条件要求的检测场所是否满足标准规定。检测机构是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是否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格式及编写指南》出具检测报告;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检测机构是否按照规定留置已检试件,样品留样封存是否规范;留样处置记录是否齐全,留置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三)规范竣工验收管理

1.严格分户验收管理。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成立分户验收小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分户验收工作依规核查,核查发现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责令终止验收,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2.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竣工永久性标识牌,并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强化质量主体责任的追溯。

(四)强化监督管理

1.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县质监中心要按照监督计划,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风险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其承揽项目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2.规范处理质量投诉。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和纠纷协调处理机制,依法依规、公正、及时地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对投诉较为集中、解决质量投诉问题不及时、存在重大信访维稳风险或被媒体曝光的项目,建立专项台账,对投诉较多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采取预警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进行惩戒。

(五)加强社会监督

1.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应牵头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并移交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馆,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强化各方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治理体系。

2.推行“开放日”活动。鼓励和支持建设单位建立业主“开放日”制度,分阶段、分批次组织业主进入项目现场查看、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和业主沟通交流,使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解决,确保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前质量合格,进而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工程质量投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3.受理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应在保修期内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受理工程质量投诉,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及工程交付时,由建设单位在每个单元首层醒目处设置质量投诉受理联系牌,明示质量投诉处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维修服务承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业主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解决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县住建局制定并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内容和要求,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整治阶段(12月16日至2025年5月底)。共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15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单位,对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质量问题台账,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坚持自查自改、快查快改,逐项整改销号,消除质量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县住建局质监中心。

2.检查督查阶段。12月至2025年5月底,县住建局将结合质量整治行动主要任务和质量常见突出问题,结合监督计划和年度检查计划,建立质量排查问题清单和质量投诉问题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6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好工作台账,确保稳步推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县住建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制定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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