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9MB2997633D/2025-00030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文号 | 旬政字〔2025〕26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2025-07-01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为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咸自资发〔2024〕94号)要求,我县对现行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和调整,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旬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旬邑县城镇基准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旬政发〔2024〕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旬邑县基准地价表
2.旬邑县基准地价图
旬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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