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1-0068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财发〔2021〕705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1-12-2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财政 下达 2022 中央 衔接 振兴 资金 巩固 的通知 |
县马栏林场:
为顺利完成我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的通知》(咸财资环〔2021〕1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120万元,专项用于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方面支出。年终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请你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请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绩效目标表
旬邑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监督单位:旬邑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29-34422101 12317
投诉地址:旬邑县北大街旬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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