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06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财发〔2022〕951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2-12-3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县林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咸财资环〔2022〕8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22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管理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预算执行中,请你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对下分解、评价考核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
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分配表.xls
2、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绩效目标表.doc
旬邑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公告单位:旬邑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34422101
联 系 人:戴璐
监督电话:12317
办公地址:旬邑县北大街1号旬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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