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4-0098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号 | 旬财发〔2024〕172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4-04-03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旬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4年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2024年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78972.15元,资金分配及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中省市资金管理办法,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管理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二、本次下达资金已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请你们根据会议审定项目,专款专用,尽快组织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属于招投标范围的项目,继续执行《关于扶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19〕10号)。
三、请根据下达资金科学编制绩效目标,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并将绩效目标申报表于2024年4月10日前报送财政局,年终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旬邑县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公告单位:旬邑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34422101
联 系 人:戴璐
监督电话:12317
办公地址:旬邑县北大街1号旬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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