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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21 10:06:30
来源: 旬邑县政府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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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738F/2020-0093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2020-01-21 有效性
主题词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旬邑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内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将通过旬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一、概述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亚飞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我局积极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并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拓宽渠道,及时公开

我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旬邑县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QQ群、今日头条等新兴信息渠道,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和部门文件累计9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完善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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