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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水利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21 15:35:05
来源: 旬邑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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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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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738F/2020-0094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2020-01-21 有效性
主题词 旬邑县 水利局 2019 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信息办关于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要求,紧紧围绕水利发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了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建立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信息公开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核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下设的水利局信息公开窗口、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专人负责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透明更新,及时发布信息,理顺执法程序、审批环节等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除涉密外,对涉及重大民生水利工程、财政预决算、人事等方面信息,在规定网站、公开栏及时予以公示。全年共更新网站40余次,完善审批事项40余次,发布项目招投标信息 13余次。

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网、咸阳市水利局网、陕西省水利厅、新闻媒体、机关院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政策、行业动态、行业建设等方面信息,全年共向市级媒体发布信息40多篇,县级媒体宣传40多篇,制作宣传美篇30多篇。

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积极组织做好舆情信息、舆情监测等工作,及时了解社会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0日,我局共办理回应网络舆情25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信访件4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减 89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减  6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增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公开的质量等方面还需提高。二是因事业单位改革,部分单位行政事项审批还需进一步理清。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涉水信息。二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及时完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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