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4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信息的公示
2024-04-28 11:19:01
旬邑县河长制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和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陕水河湖发〔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山区河道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旱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旬邑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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